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实际,强化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能力突出、创新意识强、专业知识扎实、身心健康的优秀考生。

二、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定于2026年3月17日—3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分数线

1.普通考生:不低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低于国家分数线总分60分以内(含),单科成绩不设线。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180%,具体以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各招生学院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名单。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领域),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