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南方科技大学2026级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及审核有关政策,并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院系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与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本院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院系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按需要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硕士生导师组成,设立组长1名,对本组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设立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4.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并配合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巡查监督。
三、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一)复试基本线
1.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执行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的A类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