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类型
我校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规范做好统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单独考试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学科专业及学习方式详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招生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2报考条件
1. 须满足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2. 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②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