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实际录取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适当调整。

2026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5人;接收免初试计划中包括“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为40人、“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43人、“本研衔接‘3+1+2’”推免生为60人。所有接收免初试计划、专项计划均包含在专业总计划内,实际接收专业及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初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以及推荐免试。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另文规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