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工作组织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元 姜 彬

副组长:戴 野 杨 芳

成 员:姜金刚 岳彩旭 张玉华 魏士亮 杨 琳 王亚萍陈 涛 李建英 孙桂涛 吴 石

刘晓刚 赵晨希 史耀军 汤文侠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评分办法、调剂条件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