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 神,结合学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我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 取工作等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教育部、安徽省和学校关于招 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审定我院专业招生计划(含调整)及调剂、复试、 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1.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宇弦、韩新亚

组  员:冀秀芝、夏友谊、颜井冲、张铖、林鹏、马亮、张晨 秘  书:洪伶俐

2.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 组  长:冀秀芝

组  员:董永平、高宏、万超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 码

专业类 型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指标




招生总数

含士兵计 划数

含推免 数

070300

学硕

化学

39

/

/

081700

学硕

化学工程与技术

25

/

/

085600

专硕

材料与化工

96

/

/

086000

专硕

生物与医药

25

/

/

(“/ ”表示“无”)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云考场 ”远程复试平台(具体使用方 法和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调试模拟时间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午 8:00 开始 正式复试时间 2025 年 3 月 29 日下午 2:00 开始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555-2311551

(二)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 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化学专业


 

总分

 

政治成 绩

 

英语一成 绩

 

业务课一

(无机化学)成

绩

 

业务课二(物理化学) 成绩

278

34

34

51

51

2.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总分

 

政治成 绩

 

英语一成 绩

 

业务课一

(数学二)成绩

 

业务课二(物理化学) 成绩

260

34

34

51

51

3.材料与化工专业


 

总分

 

政治成 绩

 

英语二成 绩

 

业务课一

(数学二)成绩

 

业务课二(物理化学) 成绩

260

34

34

51

51

4.生物与医药专业


 

总分

 

政治成 绩

 

英语二成 绩

 

业务课一

(生物化学)成

绩

 

业务课二(分析化学) 成绩

260

34

34

51

51

(三)复试标准

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标准。

(四)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

详见《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化学与化工学院

-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 )。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工作前,学院对考生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核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可加水印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专 用,验原件的姓名、身份证号、相片等信息)。

2.按报名时考生学业水平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四选一)

(1)学生证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验高校教务部门注册颁发的学生证 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 教育本科生,请提供成绩证明并在空白处写下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 2025 年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 效,并保证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结尾处签名和日期) ”。

3.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要求盖章或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4.思想政治审查表;

5.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其他材料:获奖证书或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拍照或清晰扫描件电子版整合为一个 PDF 文件,并将 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考生姓名+专业代码+复试专业 ”(具体格式见复试资格 审查材料模版),按照复试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复试平台。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 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 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3)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化学与化工学院网上通知。

(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 取。

(六)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满分 100 分),包括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 试三部分,均由我院组织进行考核。

1.专业素养: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 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 域的潜力发展;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 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由我 院 自行组织 ,包括 听力测试和 口语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 的听力 理解 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 口头交际 的能力,从其 听力理解 的 准确性和发音 的正确性、流利程度 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 听说 能力。

复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型

复试科目

 

 

070300

 

 

化学

 

 

学硕

以下四门科目选一门,要求与初试科目不

同: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有机化学、

高分子化学、生物化学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硕

化工原理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硕

化工原理

 

086000

 

生物与医药

 

专硕

以下三门科目选一门,要求与初试科目不 同:有机化学、细胞生物学、药学基础

(七)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 100 分。

复试总成绩=专业素养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外国语听力 及口语测试成绩×30%(同一门类学科权重标准应一致。)

四、录取工作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二)政策性加分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其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

(三)录取办法

1.各学科(专业)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录取结束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从复试合格 的调剂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调 整招生计划。

2.若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也相 同,则按照复试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排序。

3.复试总成绩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有国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 系统发送的“待录取 ”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 ”接受 或拒绝待录取通知,未按时回复视为放弃。“待录取 ”通知一经考生确认,原则上不再更改。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同国家政策。体检结论由 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六、复试费用

复试费 100 元/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缴费二维码如下:

七、其他

1.后续有关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的通知,敬请关注安徽工业大学化学与 化工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专栏或化学与化工学院-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

2.请考生在复试期间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 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3.复试及录取工作期间,我院咨询及申诉渠道:咨询电话:0555-2311551, 申诉电话:0555-2315002。

4.本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